施法後效果一定要「快速」有效才對,正常施法後必定要3~7天左右要能見到成效的效果,被施法者的態度要有恢復的蹟象,講話口氣、態度要有少許好轉,改善,這樣才能算是「正確」的、「有效」的、施法成功,受託之事才有機會達成目標、才有成效、慢慢的增進恢復到自已「所要」的目地,恢復到「當初」該有的恩愛,這樣才能算是「有效」成功,您說對不對呢?本人剛出道之初,那時候所承接的案件在施展的符咒大概3天就有成效,不像現在大概要在7天左右才會有成效,反而倒退,己經太對不起老祖宗的顏面,為何會如此?由因現在的人在感情的觀念上,比較開放,在感情環境上比較「復雜化」,容易牽連到「第三者」介入之故。
有坊間一直強調符法的成效「快、慢」,是在於「陰法」、「陽法」來論斷,這是不正確的論調學識,也不是一個「正宗符仔仙」該有的思想觀念,提倡這種說詞、此人就不配稱學「符咒術」。符法的成效快、慢完全控制在老師身上﹝施法者)。陰法、陽法、只是執行任務的一種法術(工具)。跟快、慢無關吧!
符法、符咒的「有效」與「無效」的驗證方法非常的簡單,一翻兩瞪眼,不是成功、就是失敗,驗證方法就是您們找老師後,一旦開始施展符法、符咒、效果很快就要「顯現」出來,大概在「七天」左右,就要有明顯的感覺,被施法者的態度、語氣就要有少許的改善好轉,而且會一天一天的改善,一直到所委託之事達到目地、目標為止,這樣這是「大功告成」,您說對不對?。
本人常常遇到求助者,在別家辧無效的人的口訴、轉述,別家都是叫他在家裡等,老師作作法、燒燒符,就能讓對方「自動」來找他,(聽起來是不是很和您們的胃口)因此就痴痴呆呆的等,原本抱着很大希望在期待,原本講好7天就有效、又變成二個多月,甚至更長,一直在拖延,最後原來是「空等」,原來是假的,原來是騙人的,最後還是大失所望。還有的更可惡,把求助者當成傻瓜,在耍,一旦無效就把責任怪在求助者身上,什麼沒有好好配合,怪東怪西,可完全就不退費,就要結案,那有這種道理,那有這麼好康呢?。
但是也有很多的老師施法是在針對「求助者」,要求助者去「感應」,只要求助者「心情好」一點,或是在「睡覺」時好入眠,就要算是施法成功,簡直把求助者當成「草苞」,簡直胡說八道,那有這種道理,施法是要改變對方才對,是要對方回心轉意才對吧!那有變成是對求助者呢?簡直牛頭不對馬嘴,簡置胡來,如果有這種論調,表示您又踏上賊船了,這可證明您委託之事己經無望,已經很清楚的告訴您不會成功了,因此不信也罷。
還有更離譜的論調,只要對方有少許的「反應」,不管是好是壞,就要算施法有效 , 就要算完成 ,就要收錢,剩下後面就是您的事,就要看您自己的造化,就想明正言順不負「 無效退費 」的責任,像這樣 的論調,您會服嗎?這樣的論調比一般「神掍」更可惡,簡置是「惡棍」,吃得連骨頭都不剩,真是沒天理,真的無法無天。您想過嗎?有效「定義」是這樣嗎?這樣能算有效嗎?根本就不是您當初所要的「目地」,要達到目地還差了一萬八千里,那何來算是成功「完成」目地,是不是「硬拗」呢?像這樣的說詞,是不是在玩「數字」遊戲,您信服嗎?有效→到→完成(目標),這種過程還相差很遠的,不要被這種言詞引誘,而上了賊船。
絕對不是定個49天,或108天或更長才會有效果,才會見效,才會有好轉,絕無此道理,如果是這樣的說詞,己失去符法的有效本質,或是一直找藉口,怪東怪西,來塘塞「拖延無效」的理由,這時候您就要用「智慧」「大腦」作判斷,是否又「上當」,是否上了「賊船」,是否又遇到「神棍」是否又遇到不學無術之徒(江湖術士),是否又是遇到「拖延戰式」,如果是這樣,就「不值為信」,別,因為了延誤,拖延而喪失挽救機會。(此案例夲中心常常見到)。
本人一向不敢太多居功,也不是在毁謗別人,現所作的宣導及一切言詞,只想對符咒術盡一點薄力,別讓符咒術蒙羞,只想別讓江湖術士打著符咒之名義,到處行騙而已,而來保護求助者權力。能讓求助者,如何去認清老師,而能真正找到有保障、有效果的老師,也是本人一番心意、也是各位先賢所讚同吧。
本人專辦在別家辦無效的案件、以及是失意者最後的救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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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易訕 老師親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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